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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辽坐于马上,身穿黑色铁甲,软垫马鞍左侧的勾环上挂着神臂弩,其右侧挂着箭囊,双钩铁枪同样横挂于右侧。

山包之畔,四百余部曲傲立于马上,已经形成队列。

“已经有七伙牧人驱赶着牛羊进了部落,部落四周,应该再无放牧的鲜卑人。”张戚将斥候打探来的消息低声回禀。

杨丑在一边嘀咕道:“依我看,我们直接冲杀过去,保证不会让一个鲜卑人逃走。”

“不能大意,我们首次交战一定要秘密行动,神不知鬼不觉的杀敌于无形,不能将我们的踪迹暴露出去让周边的其他部落知道。”

张辽极其的慎重,想要不泄露消息从而灭掉一个小部落必须要小心翼翼的行事,万一走脱了一个鲜卑人将消息传递出去,以后想要驰骋于野就不可能了。

若是遭到鲜卑部落的合力追杀,就凭他麾下的部曲注定九死一生。

“也就百余座毡房,最多四五百鲜卑人。”

曹性有点儿耐不住性子,张辽抱着狮子搏兔犹尽全力的稳妥之策他是赞同的,之所以有点儿着急纯粹是性格使然。

“若是部落之外的鲜卑牧人警觉,向其他部落的方向遁逃示警的话,你们有把握留下吗?”张辽没好气的问道。

“不能。”

曹性和杨丑异口同声的回答,不是他们小看自己的武力,若论在马上驰骋的速度,他们自诩不如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的鲜卑人。

这一点劣势恰好就是马背民族的优势,若是小看敌人的优势就知道逞勇斗狠的话,这是极其不明智的做派。

不如人的地方必须要承认,在冷兵器时代,对于马背的熟悉程度一直是中原大军的短板。

张辽现在的做法,就像是一只狐狸,流窜于鲜卑小部落之间趁机偷袭,然后收割鲜卑人的首级和战马等物资。

直到斥候两次传讯,部落周围再无鲜卑牧人的踪迹后,张辽直接命令道:“曹性率领一屯人马冲杀左翼,杨丑率领本屯骑卒负责右翼。”

曹性和杨丑领命而去,见两人已经立于本屯骑卒之前,张辽这才驱动了胯下烈马,率领着两屯骑卒居中冲刺。

当战马纵横于野的震动惊醒鲜卑部落时,鲜卑人已经乱作一团,鲜卑勇士急忙拿起弓箭和刀剑准备反抗。

“汉人,汉人!”

歇斯底里的呼喝声响彻在部落之内,带着浓浓的惶恐。

张辽打马跃入了部落,锋利枪尖从一位鲜卑勇士的脸部哗啦而过,鲜卑勇士手中的重剑刚刚举起尚未与铁枪撞击在一起,就被铁枪借助冲力震开,铁枪顺势而下撕开了鲜卑勇士的半面脑袋。

张辽借助马匹狂奔的惯性冲力,手中的铁枪同样具备了迅疾的速度和力道,再次将枪尖刺向了躲避马匹冲击势头的一位鲜卑勇士胸口。

一股猛烈的反弹之力从枪柄之上传来,张辽紧握枪杆往后一甩,鲜卑勇士的身体已经向右飞转,双脚离地飞甩出去。

当这位鲜卑勇士的身躯落地,随后被身后部曲的马蹄踩踏[有趣小说www..]在身上时,张辽已经远去三丈有余,并且再度捅死了一位持弓射箭的鲜卑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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